河北省元氏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
经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政府批准,元氏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宗地位于元氏县赵同乡池村村东、107国道东侧。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,出让土地面积为27000平方米,出让年限50年,容积率大于0.8,建筑密度大于0.3(具体规划条件要求以县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)。起始价324万元,竞买保证金10万元。 二、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、企业及个人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 三、挂牌出让文件索取 有意竞买者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5月26日,到元氏县国土资源局索取挂牌出让文件。 四、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6日至2008年5月26日,到元氏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,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6日16时(以拨入帐户为准)。经审查,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2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 五、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:2008年5月28日至2008年6月10日15时。 挂牌地点:元氏县国土资源局 六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。 2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在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,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。 3、宗地条件以现状为准。 七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:元氏县国土资源局(县城兴华街85号) 联系电话:0311-84608631 联 系 人:任更武 陈国校 河北省元氏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