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条件
元氏县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南部,东经114°10′114°30′,北纬37°40′37°53′之间,西与井陉县接壤,北临鹿泉市,东倚栾城、赵县,南与高邑、赞皇毗邻,全县总面积677.49平方公里。县城坐落槐河之阳,有107国道、京广铁路穿过,距省会石家庄市32公里。全县地势西高东低,地面平均坡度3%,县城地形平坦,海拔64米。
元氏县属大陆性季风半干旱气候,四季分明。全年平均气温12.6℃,无霜期176天,年平均日照2580.6小时,年均降雨量529.4毫米。年绝对湿度11.7克/m3,年均降雹三次,最大积雪深度18cm,最深冻土层厚68cm。
经济条件
全县辖6个镇,9个乡,208个行政村,总人口38.7万人。元氏县为传统农业大县,是全省粮食生产基地之一,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、玉米、谷子、豆类等。2003年农业总产值165798万元,农业生产条件有明显改善,生产水平也有很大提高。工业总产值578077万元,工业发展迅速,目前己基本形成以化工、制药为主,轻工、机电、食品加工、造纸、建材等为补充的生产体系。
历史沿革
元氏县历史悠久,夏属冀州之域,春秋属鲜虞国,后属晋国,战国初属中山国,赵灭中山后属赵国,赵王始封公子元于此,元氏由此而得名。赵孝武十一年(公元前245年)建城,秦属巨鹿郡地,后属赵王武臣地,西汉初属赵王歇地,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三年(公元前37年)并真定置常山国,仍治元氏。魏属冀州郡,后改常山国,仍治元氏。晋属常山郡,后移常见郡,治于真定。以上国郡置废盈缩,其治所均在元氏故城(今故城村)。北齐宣帝天保五年(公元554年)废元氏于平棘,直到隋初,隋文帝开皇六年(公元586年)复置元氏县于赵郡,徙至今城(现槐阳镇),因居槐河之阳,又名槐阳。开皇十六年(公元596年)分置灵山县。隋汤帝大业元年(公元605年)又废灵山县并入元氏。唐属赵州,五代后改居真定府。宋、金沿袭元,初属赵州,蒙古太祖铁木真十五年还属真定路,明清皆属真定府。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仍沿清制属直隶省正定府,民国三年(1914年)直隶省改政制为道,属保定道,民国十七年(1928年)废保定道为河北省,遂直隶于省,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划河北省为十七个督察区,元氏县属第十二督察区。
新中国成立以后,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决定并高邑县为高元县,同年11月29日国务院又决定撤高元县并入赞皇县,仍称元氏县。1962年3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三县制,元氏县仍属石家庄地区。1993年石家庄地市合并,归石家庄市所辖。
元氏县城是一个古老的城池,建于隋代,原为土城,明万历年间修为石城,高3丈,周长1024丈,城垣异常坚固,故有槐阳巨镇之称。城内古迹有元魏(北魏)时建造的开化寺古塔,坐落于7.2米的青石砌基础上,高20余米,共13层,全塔为青砖砌筑,八角钻尖,十分壮观,至今还完好的屹立于城西南隅。元氏不但城古,而且景奇。故有:槐水留春、韩台夕照、书院春风、试剑巨石、诗章生云、录秋漫月、吴桥古冢、故城遗地八大胜景。